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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賊挖出「天書」,記載了上古89位帝王,考古家:史記諸多疏漏
2023/10/23

引言

王國維曾經說過,漢朝以來,中國在學問上最大的發現有三。其中殷墟甲骨文、顧凰的漢晉木簡等都需要并列排到第三,在這之上排到第二位的,叫做汲冢書,又稱古本《竹書紀年》。

誰又能想到,這一份分外珍貴的文化大發現,竟然是從一個不識珍貴文物的盜墓小賊開始的。

汲冢書出土遺址s

一、賊不識字,盜墓后留下珍貴史料

晉武帝太康元年(另說咸寧五年),有一個叫做不準的小賊趁著夜色濃重,盜掘了一座古墓。盜墓賊的目標自然是古墓中陪葬的諸多珍品,但天色太黑,他什麼都看不見,順手拿墓里隨處可見的竹簡點燃了照明。

不準是個蠻厲害的盜墓賊,他真的盜走了墓中大量有價值的金玉隨葬品。

但他又是一個有眼不識泰山的賊,因為從文學價值的角度來看,被他隨手點燃的竹簡,比那些金玉之器有價值得多。

出土竹簡

當地百姓發現有人盜墓后,官府前來收攏墓中陪葬品。此時的墓中僅余下狼藉散落,部分已成灰燼,部分被焚燒一半的殘破竹簡。竹簡上的文字,普通人還壓根看不懂。

好在官府中還是有識貨的能人的,辨認出這是先秦時期的文字,屬于古篆。那麼,竹簡上所記載的內容,很有可能就是先秦時期的歷史。

殘破出土竹簡

這一大發現讓當地官府震驚不已,也讓當時的西晉朝廷欣喜不已。

竹簡立刻被妥善收集、保存,并小心翼翼地裝了數十車運送到當時的西晉都城洛陽。

由朝廷組織起來的語言專家、歷史學者翹首以待,只盼能從這些竹簡中解讀出更多的歷史細節和奧秘。

這些竹簡被稱為「汲冢書」。盜墓小賊不準因此成為了十分罕見的被記載在史書上的盜墓賊。

西晉時,三國時期的連年兵亂剛剛結束,篡位的司馬氏很需要證明自己得位的合法性,因而表現出了對歷史足夠的尊重和重視。

晉武帝司馬炎

更何況,在經歷了秦朝初年大規模的焚書坑儒后,竹簡所剩無幾,對先秦時期的歷史記載寥寥,能夠參考的文獻不過《史記》、《春秋》等少數幾本罷了。

此時出土的古本,給時人一窺先秦風貌提供了新的通道。

整理成書后發現,數十車古本竹簡可約分為17種文獻,共75篇,其中完整的有68篇,殘缺者7篇。

其中較為完整,且意義重大的有兩篇。一篇是小說,另一篇是為春秋時期晉國史官和戰國時期魏國史官共同撰寫的一部編年體史書,記載了從黃帝至魏襄王二十年間的歷史。

由于酈道元在《水經注》中引注時稱其為《竹書紀年》,這個稱呼就被沿用了下來。

又因為《竹書紀年》曾經遺失,從而出現古本與今本之分,下文統稱西晉初年發掘出的古本《竹書紀年》為「古本」。

今本《竹書紀年》

二、戰國竹書,令史官驚覺《史記》有誤

古本剛剛運抵洛陽,文人學者們就發現了大問題: 古篆真的沒人認識。秦始皇「書同文」之前,七國文字原本就是不一樣的。

經歷了統一文字之后,原本其他六國的文字就很難辨認出來了。即便是當時的一流學者荀勖、和嶠等人,看著這些竹簡也是頭大。

但荀勖終究無愧于學者之名。雖然暫時無法破解,但竹簡脆弱,想要研究勢必要先將上面的文字好好保存下來。

荀勖,音律學家、文學家

古本竹簡原長2尺4寸,每一簡40字。荀勖用兩尺長的紙張謄寫下了竹簡上的文字,盡量保持了原簡的長度和規格。這樣,再對文字解讀時便不用搬運竹簡,而是有了可以方便搬運、謄抄的抄本。

一邊謄抄,荀勖等人也在思考破譯這些文字的辦法。後來,他們找到了《三體石經》——曹魏年間用古文、篆書和隸書三種文體所刻的經書,作為 「工具書」逐字核對翻譯,終于將部分 「蝌蚪文」改寫成了當時的通用文字。

禹碑蝌蚪文

至于剩下的那些在《三體石經》中未曾見過的文字,便只能由當時有名的學者們根據文字特性和上下文去猜測、破譯了。

這樣破譯無疑比校對破譯要難得多,無論是人力成本還是時間成本都大大增加。晉初無數文學大家曾參與到整理工作中,不斷查閱可考文獻,試圖破解謎底。

然而,古本發掘而出大概十年后,晉武帝司馬炎便去世了。即位的司馬衷與他謚號中的那個「惠」字毫無關系,自然也壓不住早已破碎不堪的朝堂,壓不住他的那些對皇帝之位虎視眈眈的兄弟叔伯。

晉惠帝司馬衷

公元291年,也就是司馬炎去世的第二年,八王之亂揭開了序幕。西晉朝堂在接下來的十六年中從未取得過五年以上的和平,黨爭、站隊成為了主旋律,就連醉心于破譯文字的學者們都難免受到波及。

參與古本整理的學者中,有人被殺,有人被流放。他們整理到一半的成果雖然仍有人接替,但接替者的思路未必與前人相同。

在出現疑難問題和不同見解時,接替者無法與前人探討,只能自己默默摸索答案,無形之中又拖慢了古本整理的進度。

作《往來帖》的衛恒便死于黨爭之中

在此困難的環境中,前后經歷二十年,歷經兩代人努力,在 「八王之亂」都已經結束,西晉都快要結束的時候,對古本的校對和編譯工作才基本完成。

正如前文所述,古本中主要記錄了上古黃帝時期,至戰國時期魏襄王二十年的歷史,由春秋晉國史官和戰國魏國史官共同完成。

其中,夏商周之前的歷史或許也從神話傳說中來,但對周以后歷史的記述準確性一定比后人記述高得多。

以古本《竹書紀年》作為參考,即便是《史記》中的記載也存在許多疏漏。

後來的甲骨文發現、青銅銘文發現和文物考古發掘,與古本的記錄有相符和一脈相承之處,證實了古本的可靠性。

青銅銘文

例如,對齊桓公午(田午而非齊小白)在位年數的問題,《史記》、《六國年表》等都記錄為六年,獨獨古本記錄為十八年。後來,在青銅器 「陳侯午敦」中發現記載齊桓公午十四年的事情,證明古本的記述為真。

又比如西周厲王時出現 「共和元年國人暴動事件」(公元前841年),《史記》載周厲王被趕走后,由周公、召公兩人共同執政,古本則記載由 「共伯和干王位」,即一個叫做「和」的共國諸侯代替周厲王,建立了一個新政權。

古本的記載與《莊子》、《呂氏春秋》等一致。

西周第十位君主周厲王

上溯到商朝,古本的記載依然具有相當的可靠性。如《尚書》中曾經提到商「中宗」,《史記》認為此人是商王太茂,古本則記載「中宗」為商王祖乙。

根據后人梳理商歷代先王的情況來看,太茂與祖乙之間隔著三代王,這無疑是一個較為明顯的不同之處。

後來發現的甲骨文卜辭中,破譯出了「中宗祖乙」的記載,再次證實了古本記載的準確。

商超第十三任君王祖乙

因為古本《竹書紀年》的可靠,它被視為重要的歷史典籍參考憑證,如夏朝的存在時間約為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就是由古本推斷而出。

夏之前的歷史,對于東周末期的人來說也太過久遠,其中必然包含著傳說的色彩。但在這一部分中,古本的記載與《史記》也截然不同。最明顯的是,堯舜禹之間的更替并非友愛的禪讓,而是飽含權力爭奪的過程。

堯舜禹想象圖

對于上古先王之間的更替,古本的記載與《韓非子》的記載類似。因而,有人推斷古本《竹書紀年》難免受到源于三晉之地的法家思想的影響,在只有傳說流傳的事情上,記述便與法家保持一致。

至于真相如何,或許要等待進一步的考古發掘。畢竟,古本《竹書紀年》記述準確的判斷,也是基于甲骨文和考古發現。

三、再度失傳,今本可否與古本媲美

令人萬分遺憾的是,隨著西晉末年天下大亂,胡人入侵中原,這部耗費西晉無數史學家、文學家大量心力,用了足足二十年時間整理而成的文獻,在戰亂中再次散亂遺失了。

五胡亂華

幸運的是,多虧當初荀勖有抄本流傳,使古本得以繼續流傳,并在後來被諸多史料引用,成為后人得以參考的資料。如《水經注》、《隋書》、《太平御覽》等權威史料,以及部分私人史料中仍有對古本《竹書紀年》的引用。

但是,宋朝之后的文獻對古本的引用記載越來越少。南宋孝宗趙昚執政期間編寫的《中興館閣書目》中,有關古本的記載已經殘缺。

有學者推斷,即便是荀勖等人留存下來的抄本,也在兩宋之間流失了。也有人認為,早在唐末亂世中,古本就已經散佚。

直到明朝嘉靖時期,退隱的兵部右侍郎范欽在今寧波市主持修建了 「天一閣」,其中又見對「竹書紀年」的校訂,這便是現存最早對今本《竹書紀年》(下簡稱今本)的記載。

天一閣

今本與古本不同之處有許多。

例如,盡管都為編年體,古本卻僅分五紀,分別為 「五帝紀」、「夏紀」、「商紀」、「周紀」和「晉紀」;今本則統一采用了帝王紀年或天子紀年的方式。

另一大不同之處為,今本關于堯舜禹繼位等的記載,與《尚書》、《史記》等保持了一致。這證明基本的編寫者已經深受《史記》等儒家史書的影響。而古本中對上古賢王們的權力更迭,則基本記錄成了一部「篡位史」。

古本中記載了「后羿代夏」

在文字的細節方面,今本與古本也有些差異,例如今本中所有帝王的死都被稱為 「陟」,而古本中則從未用過 「陟」字代指帝王崩逝。

「帝王之崩曰陟」這個說法,始于韓愈的散文《黃陵廟碑》(不同于諸葛亮《黃陵廟記》),可以說是韓愈結合自己所監國的少數幾個將帝王與「陟」

聯系在一起的例子,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

韓愈對「陟」字的理解是否正確暫且不論,但今本既引用了這句話,就說明今本《竹書紀年》編寫者不可能是韓愈之前的人。

黃陵廟

但是,今本也不是毫無參考價值的。既然它沿用了《竹書紀年》的名字,就說明了它起碼在大半記載上,都與文獻中所能搜集到的古本資料保持一致,否則不必要保有這樣一個名字。

王國維稱今本為「偽書」,也是有些言過其實了。

結語

歷史終究是人記述的。若出土文物與歷史事件太過「巧合」,那麼記載也未必為真。

就比如說晉朝初年出土了古本《竹書紀年》其中記載堯舜禹皆為篡位,西周歷史上沒有「共和」,偏偏晉朝就是一個篡位稱制的國家。古本《竹書紀年》能在戰亂之中依然被允許文人花大力氣整理,焉知沒有這方面的原因?

因此,記載的歷史終究只是片面的、主觀的歷史。或可作為參考,或可作為回顧歷史的一個角度。

但如果將「權威文獻」視為真正的圭臬,而不去探求其中是否有不合邏輯之處,也許就是迷失在虛假的歷史空間中。

參考文獻

《水經注》

《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