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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死后可以享受諸多哀榮,但有五種榮譽級別很高,起步得是二品
2023/10/26

清代高級官員死后,皇帝一般會按照他生前的功績,給予死后哀榮。這類榮譽包含的種類很多,少數也有十幾種,不過普遍認為,只有以下幾種榮譽最具含金量。

排在首位的是配享太廟

高級官員鞠躬盡瘁、為國盡忠,他們死后皇帝是必須按照自古沿襲的傳統,讓他們享受到應有的待遇,但是不管是哪個朝代,配享太廟的難度極大,非開國功臣或是有特別重大的功勛不予。

清代因是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從開國那天開始,就制定了崇滿抑漢的基本國策。所以對于漢大臣來說,配享太廟幾如登天。

清代太廟供奉著歷朝帝王和皇后,此外還有12個宗室王公,以及12個異姓大臣。從配享名單來看,除了少數的蒙古王公以及漢臣張廷玉外,大多數都是滿族貴族。

配享太廟的規格之所以被定位為最高,主要是因為太廟的政治地位。每當談及明清皇宮建筑等級的時候,我們都認為太和殿是最高的,實際上太廟的等級比太和殿還要高。

道理很簡單,因為這里供奉著列祖列宗,這注定了太廟的等級地位。現任皇帝不管有多麼強勢,只要是到了太廟,那就是子孫,必須在祖宗面前行人臣之禮。

太廟政治地位高是一方面,此外,按照國家的禮制,凡是遇到重要的節氣,皇帝都要親自到太廟祭祀,哪怕是一些不太緊要的節日,皇帝也會委派禮部行祭祀禮。

皇帝到太廟祭祀,照例也會給配享太廟之功臣上香,在皇權至上的封建專制時代,皇帝給大臣上香,那可不是一般的榮譽。所以,配享太廟排在第一實至名歸,張廷玉就因為享有此待遇,而被譽為清代第一漢臣。

排在第二的是易名之典

所謂的「易名之典」,通俗地說就是賜謚。賜謚從誕生的那天開始,就是為高級官員特設的,中下級官員除非特恩,一般不予謚。

清代的謚法制度十分健全,規定凡賜謚之官員,必須是二品以上大員。但是官員即便到了二品,甚至是正一品的大學士,有時死后皇帝也不賜謚。

不過話說回來,只要到了二品這個級別,死后一般都有謚號。只是,謚號也有高下之分,其中以「文」開頭的謚號級別最高,文字大頭的謚號中,又以「文正」最尊。

皇帝給大臣賜謚,就代表著朝廷對該官員的認可,即蓋棺定論;反之,如果大臣死后皇帝沒有賜謚,那麼他這一生的辛苦到頭來得不到肯定,這在清代官場,是一件十分恥辱的事情。

有清一代以文為謚者,總數只有一百多人,而文正、文忠、文襄這類高級謚號加在一起不過二十余人,可謂萬里挑一。

排在第三的是在京師建專祠

清代大臣死后,牌位如果被國家供奉,除了太廟,就是賢良祠(文官)、昭忠祠(武官),從數量上來講,入祀賢良祠和昭忠祠的官員數量很大,而且其中還有不少低品級的職官,故而含金量大打折扣。

專祠就不同了,那是皇帝下旨在京師為某一個大臣單獨建造的祠,級別僅次于太廟。清代享有建專祠的大臣為數極少,較為熟悉的就有遏必隆、李鴻章等,可見專祠是大臣可遇不可求的至高榮譽。

排在第四的是入城治喪

入城治喪很好理解,就是官員死后可以在城里辦喪。

放到現在,在城里辦喪不算什麼,但是在古代,卻是官僚士大夫群體獨有的特權之一。

入城治喪有個概念是需要理清楚的,這里的治喪是具體是指「出殯」。古人講究禮法,喪禮有諸多禮儀,有小殮、大殮、出殯等等。

按定制,在京、在京官員死后是必須回原籍歸葬的,如果是一般的官員,棺槨按規定是不能進入京師、省城以及府、州、縣城的,靈柩隊伍需繞城而行。

高級官員尤其是皇帝親信大臣死后,可享受到的最高禮遇,就是入京師治喪,這一類大臣基本都是大學士級別的;次一點的就是入省城治喪,這一類官員多為尚書、總督,侍郎和巡撫大致無法享受此等待遇。

排在第五的是追贈官職

官員死后,朝廷為了表示恩典,照例要給死者加官進爵,對于皇帝來說,這也是最劃算的買賣,因為給死者追贈官職,并不會占現有的編制,也不拿朝廷的俸祿。

所以追贈官職,是最為常見的一種榮譽。

通常情況下,官員死后會按照生前職務加一級,如道員加按察使、按察使加布政使、侍郎加尚書,等等。

到了尚書這個級別后,就不會加協辦大學士、大學士了,而是加上一些榮譽虛銜,即公孤銜,如尚書照例加太子少保、太子少傅、太子太師以及太子太師等等。

大學士級別最高,如果生前已經獲得了三少(少師、少傅、少師),那麼死后有機會獲得三公頭銜(太師、太傅、太保),但是三公畢竟政治地位太高,清代大學士中,獲得此項榮譽的總體數量還是不多。

除了以上一種死后榮譽外,還有賜祭、賜喪葬銀、賜陀羅尼經被等等,更多的時候,大臣死后各種榮譽多為疊加,很少有人只享有單一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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