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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科舉考試,為什麼存在地域差異分「南北卷」
2023/10/30

為了保證各個省份的學生能夠享受到均等的讀大學的機會,我國的大學聯考出現了較大的地域差異,很多省份會單獨命題、單獨劃線。但實際上,考試存在地域差異在古代就有,最為典型的就是明朝科舉的南北卷制度。明朝所謂的「南北卷」是指明朝在科舉的時候,不是全國的學子統一排名,而是學子按照家鄉所處的地域分成南北兩個或南北中三個片區來錄取進士,之后再統一參加殿試,由皇帝點出「三甲」、「庶吉士」等。這個制度最早是在明朝洪熙年間提出來的,此后明朝二百多年一直沿用。 這里不禁要問,明朝的科舉為何要分南北卷?

上圖_ 明代的科舉考試

首先就要提到它的導火索——明朝洪武年間的「南北榜案」。

《明朝小史·第二卷》記載:「洪武三十年丁丑科,試官劉三吾、白信稻,取宋琮等五十一人,中原西北士子無登第者。

……下第者以三吾等南人為言。上怒,命儒臣再考落卷中文理長者第之。……或言劉、白囑信等以陋卷進呈。上閱卷益怒,親試策問,又取山東……,共六十一人,皆北士也。考官信等俱磔殺之,䢿等亦伏法削籍。故世稱春夏榜,又謂之南北榜。」所謂「南北榜案」是發生在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一次政治事件,當年二月科舉錄取的五十一人居然全部都是南方人,這引起了眾多北方學子的不滿,聯名上書,質疑主考官劉三吾等人舞弊、偏袒南方人。結果朱元璋大怒,下令換人重新閱卷,結果發現呈上來的北方學子的試卷文理不佳,還帶有禁忌之詞,進而佐證此次科舉公正無私。但北方學子對復審結果不滿,又質疑張信等復審官得到了劉三吾的授意,故意上呈水平差的卷子,混淆圣聽。朱元璋再次大怒,將相關官員處死、流放,并下令六月再次考試,自己親自監考取士,又錄取了六十一人,全部是北方學子,才終于平息這次事件。

上圖_ 朱元璋(1328年—1398年)這樣的結果是導致洪武三十年的科舉榜就有兩個:

一個是二月份正常流程錄取的五十一名南方學子,稱為南榜;

另一個是六月份親自增錄的六十一人名北方學子,稱為北榜。

后世史學界的意見比較統一,認為「南北榜案」就是一個冤案,而劉三吾、白蹈信、張信等人則是朱元璋為了安撫北方學子而故意找的「背鍋俠」。「南北榜案」事實上是反應了明朝南北文化教育水平差異的一個極端案例,而南北學子之爭背后則是南北地區差異之爭,甚至還引發了洪武朝堂上的南北官員之爭,朱元璋為了籠絡北方士子,打壓南方世族,不得不搞出了個「南北榜」。雖然朱元璋靠自己的鐵腕政策平息了這次風波,但問題的根源并沒有得到解決,因為它的由來已久。

上圖_ 科舉制圖解

中國古代的地區差異遠遠甚于現代。

在三國之前,北方尤其是中原地區,是毫無疑問的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廣大的南方地區還尚未得到有效開發。

三國時期的東吳政權算是對南方進行了第一次開發;

西晉永嘉之亂以后,北方大亂,大批人口南遷,從東晉到宋齊梁陳,雖然南方的發展速度加快,不過一直到唐朝初期仍然沒有超過北方;

唐玄宗天寶年間爆發的安史之亂又引發了北方人口的再一次大規模南遷,南方進一步得到加速發展;

北宋末年的靖康之亂又一次導致北方大亂、人口南遷,最終使得南宋時期,南方的經濟實力超越了北方,成為全國的經濟重心。

由于宋代推崇理學,加上唐末以來北方長期戰亂,不僅是經濟重心,就連文化重心也開始南移,因此,從宋代科舉就有了南北之爭,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就長期打壓南方學子,甚至在宰相的政事堂樹立一塊石碑,上面寫道「南人不得坐吾此堂」,帶有明顯的地域歧視,一直到宋真宗提拔江西人王欽若做宰相之后才算是打破了這一傳統。

到了南宋時期,北方淪陷,文化中心也轉移到了北方。明朝初年,朱元璋統一全國,定都為南京,此舉意義十分重大,這是南方城市第一次作為全國的首都,也表明明朝初年,全國的政治中心也轉移到了南方。

上圖_ 《銅板四書五經》民國版 精裝本綜上所述,明朝洪武年間,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全部都在南方,加上明朝科舉采取八股取士,考試內容限制在「四書五經」范圍之內,而北方自靖康之亂之后,受金朝、元朝統治影響極大,戰亂不止,甚至在明朝初年,山東、河南等地變成了荒無人煙的無人區,才有了後來的「洪洞大槐樹移民」,這些都導致理學興盛的南方在科舉考試方面優勢巨大。因此,明朝洪武年間的歷次科舉均是南方錄取人數遠大于北方,但洪武三十年,出現一個北方學子都沒有被錄取的現象也的確罕見。

上圖_ 楊士奇(1366年-1444年),名寓,字士奇,號東里,以字行到了洪熙元年(1425年),時任內閣大學士的楊士奇提出了「南北卷」的設想,建議科舉按南北不同的錄取比例來選拔進士,之后再統一進行殿試,得到了明仁宗的采納,他下令「自今科場取士,南取六分,北取四分」。意思是進士人數南卷錄取十分之六,北卷錄取十分之六。到了宣德、正統年間,為了照顧四川、云南、貴州等偏遠地區,又增設中卷,分為南卷、中卷、北卷,錄取比例分別為55%、35%和10%。根據記載和考證:

南卷的范圍

包括浙江、湖廣(相當于現在的湖南、湖北兩省)、江西、福建和廣東五個省,以及南直隸(相當于現在的安徽、江蘇)的應天、松江、蘇州、常州、鎮江、徽州、、池州、太平、淮安、揚州等州府;

北卷的范圍

主要有、山東、山西、陜西和河南四個省,還有北直隸(相當于現在的河北、北京和天津)的大部分和遼東、大寧等地;中卷的范圍則是四川、廣西、貴州、云南四省和南直隸的廬州、鳳陽、安慶、徐州、滁州、和州等地,。雖然后世有所調整,但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變動。

上圖_ 《明狀元圖考》從推廣和完善科舉制度,鞏固國家統一穩定的角度來看,明朝科舉的南北卷制度是值得肯定的,它保證了明朝兩京十三省的士子能相對平等的進入統治集團內部,從而達到「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效果。其影響可謂及其深遠,因為不僅清朝繼承和完善了這項制度,就連當今的大學聯考分卷制度也能看到它的影子。不過,任何制度都是利弊共存的,明朝南北卷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朝廷上的官員出現了地域派系,為明朝后期黨爭的產生提供了溫床。

參考資料:《明朝小史》

秦漢史、唐宋史、明清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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