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打好幾份工,一個月卻下30次館子,為了吃,獎牌剛到手就賣掉
2023/10/12

魯迅,中國現代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這句詩是魯迅一生的寫照,然而別看魯大文豪這麼正經,要論起吃貨這事兒,就必須提提他,民國第一吃貨,當之無愧。

為何說魯迅是民國第一吃貨?別以為魯迅長得一臉嚴肅正經樣就覺得他和吃貨這詞不搭邊,魯迅吃起美食來,比美食家都要懂吃。

說起魯迅愛吃的食物,就不得不提一下他那奇葩的口味,極其愛吃辣椒,甚至在家門口還種了一顆辣椒樹,而且他對辣椒的愛可是超過了功名利祿。

1902年,魯迅中專畢業的那一天,因為成績拔尖,學校就給獎勵他一枚金質獎章,學校頒這獎是希望魯迅振興中華,而魯迅拿這獎,是為了換錢。頒獎典禮一結束,魯迅撒開腿子就是一頓跑,目標地點就是當鋪,上一秒剛拿到獎章,還沒有捂熱呢他就要把它賣了,而獎章換來的錢,魯迅拿去買了他心愛的辣椒。

當時錢一到手,魯大作家就跑到了菜市場,一手揣著錢走到了一位賣菜大娘面前,超級激動地對著人家說:「大娘,紅辣椒多少錢一斤哇!」

當時那激動樣,眼淚都快蹦跶出去了。

而且據說魯迅從小就認真學習,可謂是一心只讀圣賢書。書讀多了,也是會困的,可魯迅解決困倦的辦法就和正常人不一樣了,其他書生不是頭懸梁就是錐刺股,而魯迅呢?他是啃辣椒,特別是晚上寒冷時,他一看不進書,就吃辣椒。嚼一下,頓然醒悟,嚼兩下,神清氣爽,嚼三下,奮筆疾書!

然而人家魯迅也不是神仙,不可能吃辣椒就吃飽,他這大文豪吃起美食喝起小酒來,就是一名標準的美食家。

有一次魯大文豪請胡適吃飯,魯迅一臉淡定點菜,胡適滿臉期待上菜。但當時第一道菜上來的時候,胡大作家就懵圈了,就一個碟子上面還有一個碗,碗還是倒扣的。這算什麼,請胡適表演吃碗的技巧嗎?胡適一臉迷茫地看著魯迅,魯迅彈了彈手上的煙灰,得意一笑,讓胡適自個揭開瞧瞧。

胡適伸出手一揭開那碗,可謂是瞬間就亮瞎他的眼,下面是一層曬干的雪里蕻,中間一層是扣肉,最上面是一層的紅紅的辣椒干,看起來就極其有食欲。不得不說,魯迅是真懂吃的套路,但也得說,他是真愛辣椒。那一次胡適吃得滿臉都是淚,不是感激涕零,而是辣到他hold不住了。

除了吃肉之外,魯迅還懂吃螃蟹。魯大文豪有兩大吃蟹秘訣:大螃蟹用水煮熟,用姜末加醋,再撒點糖,做成所謂的「大閘蟹」;而小螃蟹呢,則燒成面拖蟹或油醬蟹,于他而言,剛好可以下飯。而要吃蟹就必定要喝酒,說起魯迅愛喝的酒,那絕對是紹興老黃酒。但也不是只有吃蟹的時候才喝酒,正如他自己所說的「不會喝酒的男人肯定不是好作家。」

魯迅喝起酒來,至少要花費兩點鐘,而且還必須要有小配菜,花生米水果是絕對的下酒菜,邊喝酒邊談天,樂哉!但酒喝多了,就養成酒癮了,魯迅的酒友沈兼士先生說起魯迅的酒量是這樣的:嗜喝,酒量賊大,天天都要喝,喝啤酒,是幾瓶幾瓶的喝,後來覺得啤酒沒勁,老白干二鍋頭都干起來了。

但魯迅會喝酒,也會寫酒,他寫起酒來,那才叫一個絕,不然怎麼當得了大文豪?能喝會寫,當之無愧的文豪偉人。然而,這文豪偉人,有一個不符合氣質的愛好,就是愛吃糖,世人只知曉「糖僧」蘇曼殊,卻不知魯迅也是嗜糖之人。

有一次,朋友送給魯迅一包糖,別人一看了就后退三尺,覺得太膩了吃不下口,可魯迅一看,一下子就樂呵了,迫不及待地吃起來,一下子就吃了一大半,太太許廣平一看,發現這是河南名產,能夠治療嘴上的小瘡之類的。

魯迅一聽,覺得這東西挺有用的,那就等到嘴上生瘡的時候再吃吧,可說是這麼說,做就不一定這麼做了,撂下這話的魯迅第二天就反悔了,按耐不住嘴巴的寂寞硬是把糖吃了,別人一問起,他還有理說要趁著新鮮吃,嘴上生瘡這事不常見。

魯迅雖愛吃但也不會獨食,他一般買點心除了買來孝敬母親,也是會買來招待客人的,只是這客人男女有別,畢竟男士飯量大,把他的好貨都吃沒了,就只能拿點便宜花生米去招待了。然而,別以為人家窮,買不起好點心,說起魯迅的財,那是賊多!

首先,他是公務員,當時的教育部僉事;其次,他還是個教授,兼職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等學校的教授;第三,人家還是個特約撰述員,由蔡元培推薦,擔任「大學院」特約撰述員;第四,人家本職還是個大作家,一年幾部作品,稿費和版稅嘩啦啦地就入口袋了。這樣的魯大文豪,怎麼可能沒錢呢?據估算,魯迅一個月的收入大概就相當于現在的4萬塊,妥妥的有錢人啊!

也好在魯迅會賺錢,不然咋經常下館子呢?魯迅愛下館子這是當時大多人都知曉的,一個月下了他能下30多次館子,比起著名作家沈從文,魯迅這真是牛的,一個是從不下館子,因為窮,沒錢;一個是巴不得天天下館子,為了吃!

正如魯迅之言「吃飽了干活也暢快!」魯迅這大文豪吃起美食來,也是擔得起吃貨這一名號的!畢竟「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