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建立大明王朝,結束了蒙古人對中原地區長達近百年的統治,也開啟了漢族政權將近300年的輝煌。明朝初期,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王朝統治,國力強盛,疆域遼闊。
但好景不長,到了15世紀中期,明成祖朱棣發動靖難之變,奪取皇位,國力因此大傷。此后數代皇帝昏庸無能,內政日壞,軍力弱化,繼而引發了社會動蕩和士氣低落。與此同時,女真人勢力崛起,不斷侵擾邊疆。明王朝走到中期以后,國力日衰,漸漸步入下坡路。
17世紀初,明朝中央政權已十分衰弱。連年的戰亂和災荒導致河南、山東、陜西等地農民起義此起彼伏。
明廷缺乏有效的治國之策,無力開展賑災救援,也無力鎮壓農民軍。面對農民起義軍的蔓延,明廷采取了視而不見的態度,認為這些起義很快就會被鎮壓下去,不足為慮。這給了農民起義軍可乘之機,各路起義軍勢力越來越強大。「闖王」李自成,就是在這一時期崛起的農民起義領袖之一。
李自成出生于一個山西農民家庭,從小家境貧寒。10歲那年,山西發生了一場持續三年的大饑荒,李自成全家上下僅剩他一人幸免于難。失去家人的悲痛和對生存的渴望,塑造了李自成堅韌不拔的性格。他流離失所,靠乞討度日。
後來,17歲的李自成加入了一個規模不大的農民起義隊伍,由于勤勞好學,逐漸被提拔為一名小隊長。這給了李自成立身之本,也讓他見識到了農民起義軍的組織和作戰方式。
1640年,李自成因作戰勇猛,得到起義軍領袖張獻忠的賞識,被提拔為副將,統率一支起義軍。此后,他與張獻忠等人并稱「闖王三杰」。
明朝朝廷起初并不重視李自成的存在,認為他只不過是山西一幫乞丐和流民的頭目,不足為懼。直到1643年,李自成率軍攻占了山西大同、襄陽等地,聲勢大振,取得了更多的武器糧食。
此時明廷這才意識到他的實力,但此時明朝國力已是強弩之末,根本無力派兵剿滅。經過兩年時間發展壯大,到1644年,李自成手下已有30多萬之眾,勢如破竹直指北京。明廷對前來的農民起義軍幾乎毫無招架之力。
1644年4月21日,李自成手下幾十萬大軍兵不血刃地占領北京城,明朝末代皇帝崇禎聽說起義軍已到城下,極為驚恐。他意識到自己手下不過1萬人的禁軍,根本不是李自成的對手。此時,一幕出人意料的劇情發生了。
李自成率領大軍來到皇宮正門前,本可以直接攻城滅亡這個已經名存實亡的王朝。但在此關鍵時刻,他卻停下了進攻的腳步,向皇宮送來一道詔書。
李自成在詔書中謙卑地表達了歸順明廷的意思,承諾只要崇禎封他為平西王,讓他統帥自己的起義軍助明軍剿滅其他農民軍,重新穩定局勢,他將感激不盡,永遠效忠明廷。
此時的形勢對崇禎來說是極為有利的。
朝野上下包括大學士也都主張接受李自成的投降。因為明廷已經無力同時對付后金滿清的入侵和各地起義軍的襲擾。如果與李自成言和,至少可以解除后顧之憂。崇禎本人也深感王朝已經山窮水盡,難以為繼。讓一個農民起義頭目稱王,與其被他滅亡,也算是無奈之舉。
然而就在崇禎打算答應李自成的要求時,一個念頭突然劃過他的心頭,那就是作為正統皇帝,他無法接受一個農民頭目的屈尊。
盡管大勢已去,但他仍想保全最后的尊嚴。于是,崇禎下定決心拒絕李自成的投降。他大罵李自成是賊人,誓要誅伐。這一決定徹底斷絕了明朝獲得喘息機會的可能性。
皇宮被攻破后,李自成帶人進入尋找崇禎,準備讓他正式宣布投降,自己就可名正言順地繼承大明江山。而此時,崇禎做了人生中第二個極其令人震驚的決定。
他命令幾位還在的妃嬪和宮女全部自盡,以便保全自身清白。更讓人難以相信的是,這個做父親的皇帝竟親手殺了兩個年僅10歲和8歲的親生女兒,而且過程極為殘忍。
這兩個小公主哭喊著「爹爹饒命」,都被崇禎親手勒死。隨后,崇禎來到皇宮后的煤山上,在一棵老樹下上吊自盡,結束了自己和整個王朝的生命。
崇禎的所作所為完全顛覆了人們對一個皇帝、一個父親的認知。他既沒有帶著心愛的妃子和幼女開始流亡生活,也沒有考慮日后東山再起的可能。
而是選擇了毀滅一切后自我了斷。這種殘忍而決絕的心理,實在令人難以理解。一般認為,崇禎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他預見自己即將淪為李自成的傀儡,被迫傳位讓賊。他絶不愿意生活在這種恥辱中。
另一方面,他也不忍心逃亡時看著妻兒過著背井離鄉、飄零流離的艱苦生活。所以他決定與明朝共存亡,保全最后一點皇家尊嚴。但這些猜測終究難以推心置腹地感同身受崇禎的絕望和痛苦心理。我們很難想象,一個父親為何能親手處死自己的骨肉。
盡管崇禎在明朝覆滅前做出的兩個決定,對后人來說是匪夷所思和令人扼腕的。但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明朝的滅亡或許就是一個歷史定數,是這個封建王朝發展的必然結果。
自從明成祖篡改嗣序后,明王朝的國力就日益衰微。後來數代昏庸的皇帝讓明朝積重難返。無論崇禎是否接受李自成的投降,從根本上改變不了明朝已經到了氣數已盡的事實。
歷史規律決定王朝都有興衰周期,這就如同人有老生死一般,不可逆轉。即使崇禎暫時保住江山,大明王朝滅亡的結局也會在幾年后重演。
所以說,站在歷史的高度,崇禎個人的選擇并不重要。正如歷史上無數朝代的覆滅一樣,大勢所趨,明亡清興是順應客觀規律的必然結果。個人的意志在歷史洪流前顯得渺小而無力。
崇禎也許在最后時刻看清了這一點,所以才會做出與王朝共生死的極端選擇。當然,這種說法并不是要為崇禎開脫。他在關鍵時刻做出的決定,確實無法讓后人充分理解。但是它反映出一個封建君主面對覆滅時復雜的心理斗爭。我們不應苛責已逝的歷史,而應汲取歷史經驗教訓,為國家和人民的未來謀福祉。
1644年明朝覆滅,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末代皇帝崇禎在危難時刻做出的兩個決定,至今仍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歷史是公正的,它往往根據一個朝代的興衰規律作出判斷,個人的意志并非全無作用,但其影響終有限。
每當歷史轉折的時候,總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人們之所以難以理解崇禎的選擇,是因為無法對那種時代背景和絕望心理狀態感同身受。
但歷史殘酷的教訓值得我們每個人深思。明亡清興,只是封建王朝更替的一個例證。我們要認識到,歷史并非個人偶然選擇導致,而是有其道理和規律。
今人則應汲取歷史智慧,為國家和人民謀長遠福祉,而非執迷眼前利益。只有這樣,國家才能永續發展,人民才能幸福安康。